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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起 大型货车、拖拉机等九类车辆禁入曲靖城区

来源:曲靖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7777

简介:

近日,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出通告,自7月5日起,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小型货运车辆等九类车辆驶入曲靖城区。

通告说,这九类被禁止驶入曲靖城区的车辆分别是,大型货运车辆(悬挂黄色号牌货车)、小型货运车辆(悬挂蓝色号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客货运车辆、畜力车、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营运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除外)、其他需要禁行的车辆(主要指罐车、工程车等专项作业车)。营运客运车辆主要是指一些短途微型车和农村客运车,如来往于曲靖—马龙、曲靖—三宝等地的车辆,这类车辆以前并没有明确禁止入城,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上下班高峰期的拥堵情况和城区面积的扩大,因此,此次也被归到禁止入城的车辆里。由于曲靖中心城区并无需大量使用煤矿的企业和单位,因此煤、矿运输车和挂车、半挂车全天候禁止驶入所有城区道路。

通告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打造珠江源大城市、人民满意城市和真正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6月15日,麒麟区人民政府决定自7月5日起,禁止以九类车辆驶入城区。其禁行区域为珠江源大道(不含)以西,长征南北路(不含)以东,小坡联络线(不含)以南,花柯路(不含)以北的城区范围。需要经过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客、货运车辆(煤、矿运输车和挂车、半挂车除外)可选择珠江源大道、北园路、紫云路(张三口—金牛塘立交桥)、花柯路、金宝路、子午路等通道绕行;对出入潇湘、红庙等地的受限车辆,可选择潇湘二号路、河滨路、南苑路、长兴路等通道绕行。其他区域、路段,禁止一切受限车辆通行。对于确实需进入城区的车辆,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后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记者从麒麟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自7月5日起,违反禁行区域规定行驶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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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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