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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男子因工身亡 妻子独占190多万赔偿款被判一年半

来源:都市时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12921

简介: 儿子因工死亡,获得了190余万元赔偿款,儿媳将赔偿款全部领走,公公婆婆将儿媳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儿媳返还公婆60万元,可儿媳独占赔偿金2年后仍然拒不还钱。最终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儿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昨日下午,曲靖市中院及宣威市法院联合发布了今年以来审理的7起典型案例。下述案例便是其中之二。


    儿子因工身亡

    儿媳独占190多万赔偿款


    儿子因工死亡,获得了190余万元赔偿款,儿媳将赔偿款全部领走,公公婆婆将儿媳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儿媳返还公婆60万元,可儿媳独占赔偿金2年后仍然拒不还钱。最终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儿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瞿某梅和丈夫结婚10多年,有一双儿女,家庭幸福。然而,2013年1月16日,瞿某梅的丈夫在云南省某煤矿因工死亡,获得了199.9万元的赔偿金。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瞿某梅领取了191.8万元赔偿金,一分钱都不分给公婆。2013年7月30日,瞿某梅的公公徐某、婆婆何某将瞿某梅告上法庭,要求瞿某梅支付赔偿款中的应得份额。


    法院判决瞿某梅返还公婆6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可判决生效后,瞿某梅未履行判决,以打工为名,一直在外地躲避。


    赔偿金迟迟拿不到,2014年1月22日,瞿某梅的公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一直未能找到瞿某梅,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最终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5年8月31日,瞿某梅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即便将面临刑责,瞿某梅仍然拒不归还赔偿金,而且对于190多万赔偿金去向也不愿交代。


    最终,经审理,宣威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宣判后,瞿某梅未提出上诉。


    副局长参加私人聚餐后身亡

    妻子要求认定工伤被驳回


    杨某的丈夫李某生前是罗平县某单位的副局长。2014年3月11日下午6时许,李某与黄某等5人在罗平县一家餐馆吃饭喝酒,餐后被他人驾车送回居住的小区门口。


    当晚11时许,杨某发现丈夫李某在自己家车内死亡。同年3月12日,罗平县人民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李某死亡原因为:“心脏猝死、 脑出血”。


    随后,罗平县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李某等5人晚餐用餐性质进行调查,认定2014年3月11日晚,应黄某的约请,李某等参与的晚餐用餐性质属于私人活动,非公务用餐。


    但李某的妻子杨某认为,丈夫的突然身亡,这或多或少与工作有关系。去年6月20日,杨某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个月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认定不服,杨某向曲靖市麒麟区法院起诉被驳回,遂向曲靖市中院上诉。最终,曲靖市中院裁定,李某与黄等5人在罗平县一家餐馆用餐,属于私人活动,非公务用餐,其死亡原因并无确切的证据证实属工作原因导致的伤亡,应当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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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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