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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 曲靖中心城区开测PM2.5

来源:珠江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3452

简介: 记者从曲靖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曲靖市作为国家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环境空气新标准发布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记者从曲靖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曲靖市作为国家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环境空气新标准发布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多平台发布检测信息 空气质量一目了然
  据介绍,曲靖电视台和曲靖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播报天气预报后,以及《曲靖日报》头版将发布和刊登空气质量综合日均指数(AQI)、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健康提示。当空气质量等级达到中度污染(空气污染指数为201—300)以上时,采用手机短信同步发布。
 
  曲靖环保网(www.qjepb.gov.cn)首页将发布市环境监测站、曲靖卷烟厂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点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连续24小时滚动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实时空气质量(AQI)指数、健康提示等内容,滚动发布日均空气质量指数。
 
  全面掌握空气质量 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据了解,随着曲靖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

  曲靖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总投资560万元(国家、省补助25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439万元,建设安装费用121万元,除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设置方案的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廖廓南路)、曲靖卷烟厂办公区(麒麟北路)2个监测点位外,为全面了解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在阳光花园(南苑二区)增设1个监测点位,实现24小时对中心城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C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的自动监测。

  从2013年12月31日起,市环保局将在曲靖环保网、部分广场电子屏、电视台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客观反映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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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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