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曲靖新闻 > 综合新闻 > 文章信息 RSS

美女约你去开房小心是色抢圈套 提醒:外出不要戴耳环项链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26731

简介:

见习美编 森特笑虎 画

岁末年初,晚报推出的防盗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今天我们又推出防抢系列报道,提醒广大读者在岁末年初注意遭遇抢劫。本期介绍的是3个抢劫案例以及民警的相关提醒:到年底了,你可千万不要“露财”,外出时最好不要戴耳环、项链;晚上回家千万不要走小路,而要走灯火通明的大街。

案例 1

美女约开房同伙来抢劫

这7名被告人均是90后,他们从四面八方来到昆明后整天不务正业,而是干起色情抢劫的勾当。今年1月10日晚上,丁某、范某等6名年轻人,密谋后设置圈套,由年轻漂亮的女子杨某打电话给李先生,约李先生出来开房。两人见面后,另一名年轻女子小范突然冒出来,要和他们一起去开房。随后,两名年轻女子将李先生引诱到官渡区官渡古镇一招待所开房。

李先生窃喜,误以为撞上了桃花运,可他没有高兴几分钟,灾祸降临了。他们刚进门不久,丁某等3名男子便气势汹汹地冲进了招待所房间,自称是来捉奸的,“你睡了我老婆,拿钱来私了。”随后,他们便威胁李先生拿钱消灾,李先生没有按照他们的意思办,3名男子便强行抢走李先生随身携带的1000元钱、金戒指、手表和手机。

在这个“色抢”团伙中,还有两名年轻女子林某和“思思”。上一次抢劫得手3天后他们又开始疯狂作案,这一次他们更换了女主角。负责出面色诱的女子换成了林某和“思思”两名女孩。3天后的凌晨1点,“思思”打电话约王先生出来开房,两人见面后相约去官渡古镇一家招待所开房。随后,另一名女子林某尾随同伙“思思”来到招待所,还发短信将招待所房间号告诉给同伙。收到短信后,丁某等4名男子冲进王先生的房间,以王先生睡了张某的女朋友为由,对王先生实施殴打,强行抢走他的手机。

官渡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案发4天后,民警抓获这7名犯罪嫌疑人。之后,这7人被移送官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丁某等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犯罪时未满18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

今年11月20日,此案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案例 2

女子凌晨回家开门被劫

今年5月29日凌晨两点,家住官渡区双桥村的汤女士独自一人从外面回家,她来到家门口掏出钥匙正在开门时,一个身影迅速窜到了她身边,还没等汤女士反应过来,手中的女式钱包就被抢走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遭遇,汤女士随即大喊了起来。在逃跑的过程中,周某被成功抓获,并缴获了被抢的财物。经清点,这次抢夺,现金9元,一部手机价值1100元。

案例 3

独行男子被三少年围堵

李某是红河弥勒一名农村孩子,小学毕业后,他便漂泊在社会上。前几年,李某来到昆明打工谋生。在昆明的日子里,他认识了贵州小男孩谢某和重庆小男孩杨某,3人纠结在一起,成天游手好闲。

今年7月2日晚,3人在春城路一天桥旁等待作案时机。当受害人黄某经过这一路段时,3人悄悄尾随上去,拿出刀威胁黄某,从黄某身上抢走现金100元。

民警提醒

晚上回家别走小路

针对上述案例,昆明市大观派出所副所长陈彦丹提醒广大市民:夜晚回家时,尽量结伴而行,而且不要走偏僻、没有灯光的小路,而要尽量走一些有灯光的大道。

陈警官说,晚上夜归时最好不要喝酒,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喝醉酒后,朋友要送醉汉回家。因为醉汉独自回家时,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而醉汉在遭遇抢劫时,自己意识不清,对案情的讲述及对犯罪分子的特征描述不清,给公安机关快速破案增加了难度。

平时喜欢背包的女性走路要走人行道,尽量靠里行走,把包靠人行道里侧的一边,如在人行道旁见两成年男子同骑一辆摩托车要多留意。步行时,包能斜挎的就不要直挎。

“贵重物品如手机、银行卡、存折,尽量不要放在包里。”陈警官建议,市民在骑电动车或骑自行车出行时,最好不要将包挂在车的龙头上,以免成为骑车抢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标。如将包挂在车的龙头上,遭遇抢夺时,在外力的作用下,被抢的包很容易挂翻车辆,导致骑车人摔伤。

陈警官还透露,前段时间他们接到了一起抢劫案的报案,一名男子脖子上挂着一串金项链行走在新闻路上,结果金项链被抢走。因此,陈警官提醒,市民外出时不要将钱财外露,而且还要注意避开尾随跟踪、企图接近的可疑人员。遇到歹徒行凶抢劫时要临危不惧,紧急呼救,及时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也可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治安联防点、派出所报警。


分享到:
编辑:1309570

热点推荐
月关注排行
综合新闻
微信图片分享
年度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