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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良姜村垃圾场承建之前,我们这些人就居住在这里,靠种地、养殖和果树经济林生活。于2002年绥江县政府征用了我们村的地建设垃圾场,垃圾场征用的地就在我们家附近,离我们居民最近的只有20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距离垃圾场附近500米内不允许有居民。本应该建厂时迁走法规规定范围内会受污染的居民,但并没有迁走居民,视附近居民而不顾。垃圾场始建时,我们附近居民就到垃圾场问过是否会对我们造成污染和危害,垃圾场人回答说:这是无公害垃圾场,垃圾场不会对居民造成危害,垃圾进场后直接进入处理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即时排出的水都能饮用,我们附近居民认为这么大的事垃圾场不会撒谎,也就没再追究。2003年垃圾厂建成开始使用,日夜不停往垃圾场里运送垃圾,但垃圾场内根本不像他们当初说的那样,垃圾进场后直接露天堆放,未作任何处理,现在的情况是:垃圾场已经使用近13年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规定:5.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垃圾场的防护网已坏,垃圾袋满天飞扬,我们附近居民的果树上、耕地里、养殖场院里到处是垃圾袋。垃圾场内所产生的苍蝇,比专业饲养的苍蝇还多,夏天在院子里洗菜时苍蝇直往菜盆里钻,飞到我们家屋里的苍蝇,打都打不过来,畜禽舍里落到饲料上的苍蝇密密麻麻。垃圾产生的含有有毒的恶臭气味,令人作呕,造成我们附近居民连窗户都不敢开,在外边呆时间长了就会出现呕吐现象,垃圾场内已经长出了好多树苗,就说明防渗层已坏,脏水已经深入地下了,会污染地下水,我们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垃圾的有害菌给我们的养殖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畜禽经常死亡,投入巨资的养殖业难以维持正常的养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我们多次找垃圾场赔偿损失,没有结果,我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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