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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医保卡”门诊就医可报销20% 明年有望翻倍

来源:珠江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6815

简介:

珠江网讯(记者 郭丽娜)如果你在门诊就医花费了100元,医保将为你买单20元。从2011年3月起,曲靖市的参保居民在一、二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医疗费可按20%比例报销,每年最高可累积报销200元。另据消息称,明年此项报销比例有望翻番,提升至50%,年累积最高报销额也有望升至400元。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参保居民在曲靖市范围内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门诊就医,定点医院负责核实参保居民身份,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可报销的20%的费用一律由定点医院垫付,医保中心不对个人报销。此外,长期在异地(曲靖市行政区划范围外)居住的参保居民在居住地一、二级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在缴费有效期内将门诊发票和复式处方交参保社区、保障所报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同时,被认定享受特殊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只享受规定病种待遇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再享受其他疾病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特殊病门诊就医只能选择医保中心确认的本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中的一家医院就医,定点医院一经本人选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温馨提示:
参保居民门诊治疗范围的特殊疾病有八种: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②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③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④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药物治疗);⑤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⑥精神病(门诊药物治疗);⑦癫痫(门诊药物治疗);⑧血友病(门诊药物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2、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3、曲靖市中医医院 4、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5、麒麟区人民医院 6、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曲靖分院
7、曲靖市第五人民医院 8、曲靖市妇幼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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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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