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招聘40名查缉辅警 即日起可报名[已失效]
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查缉工作,曲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查缉辅警40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2名。
本条招聘信息已经失效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查缉工作,曲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查缉辅警40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查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勇于担当和吃苦耐劳精神;无被开除公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三)文化程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18—28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30岁。
(五)技能条件: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尤其从事过公安边防查缉工作的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
三、报名地点
曲靖市公安局禁毒支队4003室(麒麟区翠峰西路),咨询电话:3392918、3392907。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为扩大知悉面,招聘单位在《云南法制报》、《曲靖日报》、《珠江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特殊技能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人正面免冠近照(白底彩色1寸)2张。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若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应聘者报名时即进行目测面试,符合招聘身体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五)体检:按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六)政审:按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条件进行政审。
五、聘用及试用
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目测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根据公安查缉工作需要,择优聘用。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曲靖市天久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由曲靖市公安局负责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购买五类保险,在开展公开查缉工作中统一安排食宿(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
(二)考核:实行绩效考核,每季度兑现一次考核奖。
联系人:陈开文 电话:18987440811、3392907
姜秀全 电话:13312637166、3392918
曲靖市公安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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