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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麒麟区首部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性文件1月1日实施

来源:珠江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90772

简介: 自1月1日起,《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这是麒麟区首部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麒麟区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自1月1日起,《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这是麒麟区首部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麒麟区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细则》共八章三十三条,对麒麟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申报管理、日常管理、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办理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等手续。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由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设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出专户,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不得挪作他用。《细则》还规定:保障性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流程严格按照《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曲靖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共建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所在镇(街道)负责管理,优先解决承建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共建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部分,规定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项目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再由项目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配租及退出,项目所在镇(街道)统一收集齐备有关材料后,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备案。《细则》对公共租赁住房从申请、审核到后续管理都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管理操作流程。《细则》的实施,必将为促进麒麟区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还设立举报电话(电话:0874-3187823)、举报信箱(745751361@qq.com),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将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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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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