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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来源:曲靖新闻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5300

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9月18日,市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9月18日,市政府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与原“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体现了四个增加:一是增加了缴费档次。在原来新农保设定100 元至500 元5档、城居保设定100 元至1000 元10档的基础上,增设1500 元、2000 元2个档次,统一归并为100 元至2000 元12个档次。二是增加了缴费补助。对选择100 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每增加一档,省级财政缴费补贴在3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最高增加补贴50元;市级财政缴费补助从10元逐级递增,最高补助40元。县级财政要配套不低于市级的缴费补贴。三是增加了养老金补贴。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 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 年,市级财政每月加发1 元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每月加发不低于1 元的基础养老金。四是增加了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 元。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实现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与基础养老金联动机制。规定55周岁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建立了两者之间的联动调整机制。二是实现了个人账户权益继承。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全额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部分。三是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衔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形成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两项制度之间可以互相转移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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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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