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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优秀骨干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来源:曲靖新闻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5585

简介: 喜迎中国第30个教师节之际,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重大举措揭晓,330名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首次获得政府特殊津贴。

喜迎中国第30个教师节之际,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重大举措揭晓,330名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首次获得政府特殊津贴。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后获悉,此举走在全省前列、社会各界关注,现对《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实施办法》进行详解—

为表彰奖励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创佳绩、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市政府特制定《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如何评选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设立,其申报、推荐、评选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每3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不超过330名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其中:高校教师(含高职、高专)30名,普通高中教师10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名,初级中学教师80名,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20名。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范围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经过资格审查和有关专家评选后等额提出拟获得者人选,提交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曲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和拟表彰人选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


组织推荐时,所在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工作业绩,择优遴选推荐。被推荐人填写《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评审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同级纪检监察、社会综治、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县级教育部门(高校、市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择优推荐。


工作业绩优异但因受推荐名额限制没有被组织推荐的优秀教师,可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填写《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个人申报评审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经核实无弄虚作假且符合评选申报条件的,提交同级纪检监察、社会综治、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送市教育局。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可以连续多届申报评选,但再次申报的教师必须在获得政府特殊津贴之后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


哪些优秀教师有望获得政府特殊津贴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应具备以下8项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师德高尚,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近5年来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学教师须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育教学水平与业绩在同级学校中名列前茅,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成效显著。


高校教师近5年来至少主讲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一次,至少主持或参与完成教学改革项目一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近5年来至少主讲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一次,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至少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一次;中小学教师近5年来至少主讲或指导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一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积极承担指导新任教师的任务,在对新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并获同行公认。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指导、团结、影响周围的同事深入开展工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有较强的科研和教研能力。曾主持县级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善于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行为;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撰写具有一定深度、对本学科教学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等,并至少有2篇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科研协会或学术研究会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至少有1篇为所教学科专业论文)。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系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除须具备上述8项条件中的前4项之外,还应具备以下3项条件。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端正,注重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履行校级领导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法规观念和教育科学理论基础,管理有方,依法治校,实现校园平安、文明、和谐;坚持德育首位,管理措施得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科学决策,求真务实,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反映较好。


在学校管理方面成绩显著,在本地校级领导中出类拔萃,有较高的威信和知名度。所在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等工作成绩显著,所在学校在学科教学、课题研究等方面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


坚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业务,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精心指导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在评选推荐中,校级领导所占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类数额的10%,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并且周课时不少于3课时的学校领导优先推荐评选。特级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市级及以上“三名工作室”(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主持人、长期(10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且教育教学成果显著、长期(6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推荐。


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如何管理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分期计发政府特殊津贴总计人民币5.4万元。


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涉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收回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和已发放津贴,长期取消该教师的申报资格,并对该教师和所在学校责任领导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暂停该学校所有曲靖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项目申报资格3年。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行管理期制度,每届管理期为3年,并在管理期内实行以下7项管理措施。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分别建立相关档案和信息库。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分年拨付,在职期间按每月1500元计发,退休或被辞退之日起停发。政府特殊津贴由市财政局按年度分期拨付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及时拨付到县级教育部门或有关学校,县级教育部门再拨付有关学校,由学校按月发放给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由所在学校根据该教师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管理工作任务、科研课题等制定管理期内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每学期及学年都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报经市级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月起停发政府特殊津贴。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必须率先承担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及教研任务,组织课题实施和承担培训新任教师等任务。管理期内至少承担并完成一次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至少进行一次县级及以上的教研教学成果交流活动,在本校本学科内帮扶2名以上新任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原则上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3年管理期内不得调离曲靖市教育系统工作。非因组织调动脱离曲靖教育系统工作的,离任前应主动将已领取的政府特殊津贴退回所在学校。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因个人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终履职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公布次月起停发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所在学校收回证书和已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享有以下3项权利。优先安排参加省内外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同等条件下,科研项目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项目经费优先安排;作为教育系统省部级、国家级优秀人才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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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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