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陆良县法院依法审结了王建乔、武腊仙等2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刑事案件,判处王建乔、王有才、武腊仙、张坤琼等29人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至拘役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80万元到1万元不等。
2014/8/11 13:36:24 5030 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