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零时起,乘坐出租车的市民可能会发现,被司机告知须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记者从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获悉,从7月9日零时起,乘坐出租车的乘客每次须在出租汽车计价器金额以外另支付1元的燃油附加费,即每车次最低需付7元。
2014/7/9 9:35:35 94981 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