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共5篇)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第一篇

基层司法工作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 法 所 职 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3、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4、安置帮教工作的任务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司法局内设政治处和7个职能科(室)。

1、政治处(副处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警务、老干、外事、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2、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科室的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接待、财务、保卫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镇(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承担市普法办日常工作。

4、基层工作管理科

管理、指导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承担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5、劳教管理科

监督、指导市劳教所及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等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劳教所的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6、司法鉴定管理科

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以及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7、公证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核、审批律师、公证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驻市内的办事机构;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以及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和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工作。

8、监察审计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按规定查处违_纪、政纪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基层司法职责

1、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

2、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疏导、预防和调处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各项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负责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5、制定、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6、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

7、负责做好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统计报表、情况汇总、调研、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第二篇

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5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2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市_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市_会将《人民调解法》列为2025年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对照《人民调解法》条文逐项进行自查,对能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对涉及经费、人员等问题难于落实的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力争逐步加以解决;指导全市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有关台账;撰写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工作报告,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争取解决制约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到XX县、XX县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2)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2025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2024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2014年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 2025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_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36人,安置900人,安置率达96%。3、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2024年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2024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24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一)健全常态化政治理论武装机制。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制定实施2025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并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82次、专题研讨11次、专题讲座24次、参观见学3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__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14次。制定实施2025年政治轮训计划,坚持全员普遍教育培训,突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这个重点,常态化推进落实。

(二)强化党的领导制度机制建设。制定《_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若干措施》,从10个方面明确了若干举措。制定了《_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对_(戒毒)工作领导的意见》,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和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市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与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事项的界限,更好发挥党委的领导决策和保障实施作用。

(三)规范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书记述职、干部考核、纪委节前监督检查内容,压实各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听取二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强化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做好预判预警预案,召开4次季度分析研判会议,形成12期月度分析报告,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研判和预防。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印发全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进行部署。积极配合市委巡视“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上次巡视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常治长效相结合,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确定181项整改措施,切实推进巡视整改走实走深取得实效。

(五)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印发系统党建工作年度要点,细化任务分工,修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发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加强对年度要点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督办。规范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定期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季度述职、市局党委书记现场点评工作,有力传导基层党建责任压力。部署开展市局领导党建联系点工作,发挥领导干部抓党建示范带动作用。部署开展市局领导联系新阶层代表人士工作,向市委“两新”工委推荐的4个律师行业党委全部入选“党建强、发展强”工作典型。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__的接见。

北京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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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一、以“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对年度申报的规范化司法所进行抽查验收,表彰命名第二批达标规范化司法所,使全省规范化司法所达到总数的 33%。指导各地继续在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司法所中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同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在已创建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中积极开展创建部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

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进一步树立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展现新时期司法助理员的时代风采,年内,省司法厅将在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中组织开展“五好司法所”和“优秀司法所长”创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各地要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这一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带动全省司法所组织结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3、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忠诚教育,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省司法厅拟举办1-2期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力争将全省司法所长集中轮训一遍。各地也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培训面达到90%以上。

5、建立完善基层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各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部门的信息沟通,指导各地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对基层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好经验、好方法以及基层重要活动、亮点工作、重大事项的报送,不断丰富信息报送途径,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形成报送机制,切实促进各地交流学习,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7.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努力预防化解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进社区、进村户、进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各地年内至少要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活动的具体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8、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和组织形式。组织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项督察调研。大力推动 “三调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实现各类调解方式的有机衔接和优势互补,提高矛盾调处的合力和效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研究推广海北州三调联动工作经验。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其中,本地区80%的县(市、区、行委)要分别成立道路交通、医患纠纷调委会,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努力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9、加强人民调解法制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根据《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年内完成《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认真总结《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经费支持和保障、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协议履行和司法确认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0、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对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表彰命名100个省级规范化“标杆”调委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提升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

11、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业务培训,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联合有关州(市、地)司法局举办1-2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各州(市、地)、县(市、区、行委)司法局至少集中举办1-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三、围绕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2、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这一平台,推动研究制定和完善全省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关怀帮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第五篇

固镇县司法局基层科201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建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以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结合换届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积极到先进兄弟县区学习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经验,先后成立六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推行“以案定补”,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352件,调处1352件,调处成功1341件,其中签订调解协议154件,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0起,防止和避免集体访26起,防止和避免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3起46人次,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5起。

(三)完善群众说事室建设,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整合人民调解资源,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工作,率先在任桥镇成立单公平调解工作室,政府保障调解工作室运转,实行以案定补。我县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将陆续在其它乡镇设立,也将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农村生产经营一线,针对冲突性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具有现实危害性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实行月报告制度,确保有效控制经营性恶性案件发生。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采取镇、村联动,从基础工作做起。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与蚌埠市劳教所结成友好对子,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乡镇安帮办未能掌握的信息,则通过村帮教小组摸排报送,及时联系核实情况落实帮教措施。四是对固镇籍的解教对象,蚌埠劳教所与我局还达成了就业储备金制度,对回归人员就业储备金的使用我科将通过调研向县局提出使用办法建议,确保就业储备金用在解教人员就业上,为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目前,我县共有968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结合此次活动,各司法所对全县285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及排查,及时了解各项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并发放《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矫正对象充分发挥自身技能,加强就业引导。我们还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管理,有效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为加强定位手机管理,出台《固镇县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对使用定位手机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和通报。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采取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探访红色革命旧址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法律服务团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活动,派出法律服务团深入被征地农户家中,了解社情民情,宣讲法律政策。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